租房咸宁美食推荐?咸宁公租房租金是多少

Vghgfyuyt587 by:Vghgfyuyt587 分类:热门菜谱 时间:2024/04/14 阅读:1 评论:0

一、咸宁公租房租金是多少

《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之后,许多市民纷纷打进电话询问公租房租金标准,市城投公司承建的部分公租房租金标准已经确定,每月每平方米在3.5元或4元。

市城投公司对有关长安花苑公租房、南苑小区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的申请,日前得到市物价局的批复。暂定长安花苑200套公租房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为4元,南苑小区990套公租房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为3.5元。物业服务费另收。

据市城投公司一何姓的工作人员介绍,长安花苑在温泉贺胜路旁,南苑小区在温泉塘角路附近。这两个小区公租房每户的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户型有一室一厅和一室两厅,都是电梯房。这两个小区的公租房主体工程和装修已经完工。做好的公租房,宽带到户,天然气到户。照此粗略算来,除开物业费,在这两处一套公租房每月的租金在200元左右。

《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租金根据社会发展水平、租赁对象支付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同地段同类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60%左右,最高不超过70%。公租房租金标准,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进行调整。

咸宁公租房申请条件: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咸宁公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咸宁公租房申请条件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咸宁公租房申请条件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咸宁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就到这里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二、咸宁如何申请廉租房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二)家庭户口簿;(三)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咸宁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等相关证件;(四)现住房有关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应证明。

经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房管局和民政局审核、区(县)房管局公示、市国土房管局复核后,区(县)房管局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咸宁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三、咸宁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法律主观:

申请西安公租房的地点是:如果有户籍的应当到户籍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是外来人员,需要到居住证所在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材料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具体办理地址可以登陆西安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进行查询。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四、咸宁廉租房在哪里申请

法律主观:

廉住房申请条件:廉租房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这类房屋没有固定的使用期限,也不能买卖,如果转租、出售或改变用途的,则要退回廉租住房,如果逾期未退回的,则按合同约定,将以调整租金等方式进行处理。廉租房最重要的申请条件是收入低、贫困、无住房,通常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所需具备的具体条件有: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鉴于廉租住房各地政策会有不同,申请时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具体要求了解,按照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具体要求进行申请。

法律客观: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八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九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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